2017年1月6日上午,镇江征润州海事处执法人员随“海巡06319”对辖区水域进行日常巡航检查过程中,及时制止一起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明火作业行为。
在巡查过程中,海事执法人员发现在镇江定易州锚地内一事故船舶“金增X”正在进行明火作业,对事故中受损位置进行切割焊接,海事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船明火作业已经经过报备,但是施工方未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使用三无船舶对事故船舶进行修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施工现场未放置灭火器材等。
在发现施工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该处海事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方停止作业,同时对施工方相关现场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