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下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郭某等涉嫌伪造印章偷逃港口建设费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这是全国首个开庭审理的偷逃港建费案件。公诉人控告郭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此案目前已审理完毕。
2013年3月20日,镇江征润州海事处现场执法员在为“苏盐城货***”轮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时,发现其装载的钢材数量与进港数量相差较大。该批钢材从徐州起运,到镇江惠龙港换船再运出,货主未变更也未提离库场,属于水水中转货物,且已经申报核销。“苏盐城货***”轮是该批钢材中转出港的第一单,即被执法人员发现疑点并不予办理手续,问题货物没有一单出港。执法人员随即上报镇江海事局征稽工作组。征稽工作组展开调查,发现该批钢材进港时的运单系伪造,加盖的惠龙港印章虽可以假乱真,但经港口方仔细辨认后确定为假章。自此顺藤摸瓜,蔓引株连,揪出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61119余元,涉案船舶达41艘的非法中介涉嫌私刻印章、伪造运单、少报货物吨位、企图骗逃港口建设费的案件。
随后,镇江海事局及时向长江航运公安镇江分局扬州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移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以诈骗罪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日,非法中介郭某和涉案金额较大的张某、陈某等十名船主均到庭接受审判。检察院公诉人员对郭某建议判处4-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他十名船主建议判处3-5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可予缓刑。目前此案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择日另行宣判。
此次非法中介恶意骗逃港建费的诈骗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海事执法人员严格审查,及时发现,迅速报案,最终非法中介被逮捕,十一人被提起公诉并开庭审理,对在港建费征收过程中企图“各显神通”的船主和中介人员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目前,逃缴的港建费已全部追缴。接下来,镇江海事局将以此案为警戒,加大宣传力度,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