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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四个导向”努力提升扬州海事局水上交通管控能力(扬州海事局 王泉)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海事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海事事业转型升级,深化江苏海事“12345”科学监管体系,助力现代交通综合运输先行发展。

 

综合运用“四个导向”

努力提升扬州海事局水上交通管控能力

 

20174月,江苏海事局印发《指导意见》,对于综合运用“四个导向”,全面提升水上交通管控能力作出顶层设计,并进一步提炼、提升为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分支局班子成员,我深刻领会上级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科学设定目标,明确方向追求。

在《指导意见》中,江苏海事局安全监管工作总体目标设定为:“不发生有海事监管责任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确保水上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标低位运行。”而作为执行层级的分支局,需要将总体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并使之成为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的方向追求。2017年,我局事故预防预控年度目标设定为:“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年度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被认定有海事监管责任的事故;不发生辖区近年来的典型事故;不发生严重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活动未被有效查处的情形。”

在设定年度目标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即:既突出目标值的可衡量性,避免了目标的形式化、空洞化;又充分考虑实现目标的困难程度,做到“看得见、跳一跳、摸得着”。例如,在研究确定“典型事故”时,我局将“东二圩船舶触碰险情”排除在外,而将“三江营河禁锚区船舶走锚失控”列入其中,有效避免了目标值的过高或过低。在工作中,注重通过专题会议宣讲、印发文件布置、日常督促检查,我局年度事故防控目标逐渐为全局干部职工所认同,并共同为之努力奋斗。

二、突出问题导向,实施双重管控。

如何在辖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是我局今年践行“问题导向”的重要载体。在此过程中,我局创造性综合运用了三种不同的工作方法:

一是坚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法。抓住辖区主要的安全风险,研究分析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变化等,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共三个等级,并实行差异化、动态管理。

二是坚持“五可”工作方法。由“人、机、环境”三要素着手,研究辨识辖区主要的安全风险,逐项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事故防控措施,做到每一个安全风险“可定义”,每一项事故防控要求“可量化”,每一项事故防控措施“可操作”,每一个主要风险的控制“可考核”,每一起事故责任“可追究”。

三是坚持“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工作方法。始终将《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及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现场执法的第一要务,查纠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的危险行为和违法行为,直接切断事故链,实现“下压事故总量、控制等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

三、树立需求导向,监管高效有力。

在研究制定每一项事故防控量化措施时,我局坚持做到密切联系辖区人、机、环境、管理等工作实际,树立清晰明确的需求导向。

一是进一步强化通航秩序管控。良好的通航秩序是避免船舶碰撞、触碰等事故的根本保障,也是下压事故总量的基本要求。我局坚持海巡艇水上巡航执法与指挥中心远程监控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与违法查纠相结合,通过控制“上行贪边、下行落弯、逆向航行、随意横越”等行为,努力实现过境船舶的各行其道;通过控制“淌航占道、齐头并进、冒险追越、随意停泊”等行为,努力实现通航水域的船畅其流。今年洪水期,我局通过施行“汛期不间断巡航”,有效化解了#93浮附近航道淤浅、束窄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优化警示灯浮设置、指挥中心盯屏与“点对点”呼叫,基本解决东二圩触碰险情多发的顽症。

二是进一步强化通航环境治理。通航环境的持续优化,就是要坚决打击和遏制各类严重建设、生产和经营违法行为。我局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主动对接其他涉水执法部门,通过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查纠“非法采砂、非法浮吊、非法码头、超载运输”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解决影响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主要顽疾。我局与镇江、扬州两市水政加强联合执法,三季度开始,仪征捷水道非法采砂现象基本绝迹,消除了影响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毒瘤”。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和部门,辖区沿江非法砂石码头、临时过驳点陆续停止作业。为防止“灯下黑”,我局组织开展了进出港大型海轮吃水情况的现场检查,坚决查处了两起瞒报吃水违法行为,并向辖区码头、代理进行书面通报,对违法相对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进一步强化恶劣天气防范。抓住恶劣天气过境“事前、事中、事后”等重点时段,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指挥中心、海事处两级管理的恶劣天气预警网络,全面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判断辖区天气变化,准确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推进施行有关禁限航管理规定,努力将恶劣天气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为吸取金陵船厂风灾事故教训,我局进一步加强大型在建船舶系泊安全检查工作,指导辖区船厂结合手持订单船型、舾装码头尺度等,组织制定科学可靠的系泊方案。通过船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督促落实,实现了辖区舾装船舶系泊本质安全水平的真正提升。

四是进一步强化水上人命救助。紧紧把握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最后一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应急值班值勤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认真开展每一起搜救行动的后评估,真正找不足、促整改,有效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做到了险情面前“出得去、救得起”,努力提升水上遇险人命救助成功率。今年,我局切实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印发《海事船艇安全管理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各级领导、执法人员应急值班纪律,未发生一起出艇施救不力、追查肇事船不力的情形,及时处置了10.7卞港河口爆炸事故、11.17无名交通船失联险情,全局上下令行禁止,执行力有了明显增强。

四、强化履职导向,勇于担当作为。

强化履职担当,工作做实做细,是综合运用“四个导向”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我局主要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每季度初,我局认真组织召开“季度通航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对本季度主要的安全风险开展集中辨识,确定针对性的事故防控措施。根据辖区水情、船情以及安全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的补充辨识和实时调整,确保布置的事故防控措施更加有效。在此过程中,充分听取来自机关、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善用“外脑”,与引航部门、船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我局的安全风险辨识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一年来,我局各级领导通过带队巡航、带班值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的现场执法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决策有据。全局上下按照确定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防控措施,及时做好任务分解和具体落实;此外,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防止有对工作要求理解不够、执行不力等情形。

三是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规范事故险情台账、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录入、真实完整,为开展海事监管规律研究提供依据。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确保查明原因、判清责任;学会以案为鉴,找出并巩固我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10.7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调集力量,迅速开展全面深入的事故调查,与安监、水上公安、地方船检、港口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准确查明原因、判明责任奠定了基础。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我局注重发现、用心培养后备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局事故管理梯队建设。

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已成为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二次革命”的重要指引。作为分支局班子成员,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海事监管工作实际中抓好落实,在江苏海事事业“二次创业”征程中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扬州海事局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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