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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江苏海事“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水上交通新安全理论思考(江苏海事局办公室 林翔、武海鹏)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现代化治理体系、“安全共同体”等诸多关于安全领域的重要阐述。江苏海事局通过打造“一个元问题、两个安全、三级责任、四个导向、五种方法”科学安全监管体系(“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呼吁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与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领域的阐述高度契合,并先试先行,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实践成果。本文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基于“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实践运用,对构建水上交通新安全理论提出江苏海事方案。


 

基于江苏海事“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水上交通新安全理论思考

 

“一个元问题、两个安全、三级责任、四个导向、五种方法”科学安全监管体系(“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聚焦主要矛盾和共性问题,精准聚焦靶向破题攻坚,加快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实践运用,对水上交通新安全理论产生以下五点思考。

一、核心安全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当前,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成因复杂多变、纷繁干扰、牵涉面广,来源于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多方面,涉及经济、社会、法治等宏观环境和管理、执法、装备等内部因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呈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态势,安全工作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安全谈安全的传统安全论已经落后于时代。

笔者认为,社会层面关于安全和发展、个体和总体、冲突和共赢的关系存在广泛的理念差异,安全不是割裂发展、而是保障发展,需要进行引导和统一;行业层面关于安全和效益、速度和质量、竞争和合作的关系存在广泛的认知差异,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进阶还不够,需要进行规范和加速;执法层面关于传统和非传统、典型和非典型、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存在广泛的认识差异,重拳治标、重点治本的本领还不够,需要进行指导和提高。

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第一原理思维,层层剥开事物表象,探寻水上交通安全的“元问题”,即安全管理中最首要、最根源、最本质的核心问题。在探索中,不断分析水上交通安全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发现引发一切问题并贯彻始终的“元问题”,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从“元问题”出发,形成了水上交通的核心安全论。核心安全论作用在“认不清”的问题上,就是元的本体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大安全理念向社会推广;作用在“想不到”的问题上,就是元的认识论,运用哲学思维和物理学思维,刨去事物纷繁表象,从元问题出发进行认识、分析和思考;作用在“管不到”的问题上,就是元的方法论,对症下药、提高本领,始终将安全置于可控状态之下。通过解剖元问题,从本质安全追求、第一原理思维和根技术的创新应用出发,最终形成了体系化的效用结构和逻辑结构。

二、总体安全观。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安全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致力构建目标统一、责任清晰、指向明确的安全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践行本质安全主线。江苏海事局通过“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两个安全、三级责任、四个导向”实践后理论凝练,初步建立了新时代水上交通的总体安全观。

保障航行安全和水域环境安全是总体安全观的核心目标和根本内涵。新时代的现代化必定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定是高度契合美丽中国建设的现代化,必须将生态环境安全提升到最高层面,这是时代赋予两个安全的新内涵。“三级责任”是构建总体安全观的内部系统架构。体现了大安全、大责任、大格局,坚持从基层中来、到基层中去,实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千斤重担人人尽责,形成全系统“思想统一,步调同频,通畅高效,责任共担”的新格局。“四个导向”是总体安全观的指向方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履职导向保障了新时期安全工作的可持续,聚焦了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深刻反映了人民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需求和期盼。在织密安全网、拧紧安全阀、压实安全链的实践探索中,江苏海事局上下齐心、勠力同行,着力构建了新时代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水上交通总体安全观。

三、比较安全学。当前,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执法碰上了“硬骨头”、监管打响了“攻坚战”,水上交通安全需要更多的新办法、硬办法、好办法。江苏海事局将比较哲学运用到水上交通安全领域,通过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不同区域在安全领域的对比性研究、可比性研究、共性和个性研究,进行相似安全比较,如人、机、环境、管理的安全比较,船员的安全心理、生理、行为比较,从安全的点、线、面、立体、多维的比较,安全系统内外之间的比较等等,实现比较、吸收、借鉴、集成、创新运用、靶向破题。

比较安全学目前在安全领域属于创新性研究之一,处于学术的发展构建阶段。在安全监管“五种方法”的实践和理论凝练基础上,江苏海事局联合大连海事大学共同开展课题研究,理论和实践并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运用“空管”的方法管理客汽渡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逐步深入;运用“核管”的方法管理危化品船成效良好,围绕“人、船、货、环境、管理”五大监管要素,纵深防御体系逐步构建;运用“军管”的方法管理黄砂过驳区强力实施,切实完成了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政府督办的任务,整治合力逐步凝聚;运用“特管”的方法管理桥区稳步开展,智能预警体系逐步形成;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取得进展,安全防范措施逐步健全。“五种方法”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应用经验,为比较安全学的发展构建、安全领域系统理论的创新突破提供了一系列成功的实践范例。

四、唯实安全法。实践反复证明,能不能做到实事求是,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成败的关键。水上交通安全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紧扭住制约安全发展的关键环节和主要症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唯实安全法是基于“12345+”和实效验证的理论凝练研究,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以水上交通安全新实效新成效来检验“12345”体系,助力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

推行“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以来,按照“实用、适用”和“土洋结合”的原则,一大批务实管用的水上安全举措从设想步入现实:不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渡线自主调度指挥中心、水上临时过驳区规范化经营管理单位等让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晰不落实的问题得以根本缓解。桥区安全航行知识成为船员培训、考试的必修课,“桥卫士”实现“业主自控”,“船E行”实现“船员把控”。“幸福船员”纳入交通运输部“201711件更贴近民生实事”,“红丝带”隐患排查、“不让一滴油污染长江”等系列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夯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基础,堵住安全生产漏洞补上安全短板。长江江苏段渡船船名亮化工程全面完成,使渡船船名标识可见距离达到3公里。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单制度,从制度上补齐“监管不连续、信息不互通、处置不覆盖”等短板。桥墩设置柔性防撞设施,提升桥墩“不怕碰”的量级。运用物理隔离带、抬缆警示浮、警示浮舟,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大幅优化,船员对整治建筑物知晓程度大幅提升。抓实水上安全监管成效,推广运用“12345”体系。出台水上临时过驳区浮吊准入标准,摸底排查564艘浮吊拟淘汰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浮吊200余艘,其中99艘驶离江苏,水上过驳区“化零为整”,由22个减至7个。合理划分VTS“安全管控区、安全防护区、安全核心区”,实现桥区智能监管。苏通大桥、南京长江大桥安全防护措施预算落实到位、进入设计阶段,高碰撞风险桥梁防护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五种方法”由沿江推向沿海,危化品船、大型涉水工程、海上风电运维船舶等沿海三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在交叉水域,试点建立六圩河口联合监管办事机构,引入“智能抓拍”“环岛式管理”“船舶通航管理大数据平台”等创新举措,昔日监管难点铸就今日“长江水上交通第一岗”。

五、安全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必须通过强化落实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体。

笔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治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管理”,包含了自治与管理两个方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人民对各方都是巨大的伤害。江苏海事局在构建“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实践中,以提升长江航运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己任,坚定地做水上交通安全共同体的倡导者、推动者、维护者。水上交通的共同安全正如一艘诺亚方舟,政府、行业、企业和民众都需要有同舟共济的意识,江苏海事局一方面在研究探索中进一步厘清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管理责任、海事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边界,另一方面在客汽渡、危化品船舶监管和水上过驳整治等的实践应用中积极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通过“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深度应用,推动各方认识共同体、构建共同体、维护共同体、发展水上共同体,应对共同挑战,推进共同治理,实现共同发展,促进共同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今年以来,在何建中副部长、蓝绍敏副省长、陈平安全总监、唐冠军局长、刘功臣原安全总监等领导和专家的关心指导下,江苏海事局在深刻总结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深刻分析安全管理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在深刻认识水上交通安全规律的基础上,创新实践“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实事,在水上交通安全理论的创新探索中迈出了坚实步伐。建议以核心安全论、总体安全观、比较安全学、唯实安全法、安全共同体,构建新时代水上交通新安全理论,从根本上回答好解决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元问题,对标新定位、化解新矛盾、实现新作为,投身交通强国建设,为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而不断努力奋斗!

 

(江苏海事局办公室 林翔、武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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