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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事局建立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江苏省、南通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弘扬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南通海事局建立实施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专题研讨会议,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南通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着眼力争到2019年建立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按照启动阶段、建设阶段、实施阶段、总结评估阶段等四个步骤部署推进,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工作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是健全隐患数据库,强化跟踪督改。结合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春雷百日安全行动工作部署,采取督促企业自查与海事监督检查共同开展的方式,对辖区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进一步细化隐患、缺陷、违法行为分类,针对企业暂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级别分类纳入隐患数据库,对每一个安全隐患详细建立信息清单,建立隐患定点“联系人”制度,由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督改;针对企业暂未落实整改的缺陷、违法行为,纳入重点跟踪对象,由对应业务职能部门组织督导跟踪。
  三是分级管控风险,严格执法检查。将风险挺在隐患前面,在排查梳理辖区20类主要安全风险,并按照“红、橙、黄、蓝”等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从职能部门、海事处、执法大队、VTS中心等层面分别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强化VTS与海巡艇联动、动静态联动、周边区域海事联动、海事与地方部门联动,形成精准合力,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大力维护辖区通航环境,推动企业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并按照“一风险一档案”的要求建立了20个风险管理档案。
  下一步,南通海事局将按照江苏海事局、南通市安委会等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分析排查,完善辖区安全隐患、风险数据库,深入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努力将事故消灭在源头,促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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