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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遇险报警(12395) 搜救常识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九)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73  宣传、培训与演习

  731  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的目的是使公众了解海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海上突发事件能力。

  (1)海上搜救机构要组织编制海上险情预防、应急等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通过媒体主渠道和适当方式开展海上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2)海上搜救机构要通过媒体和适当方式公布海上应急预案信息,介绍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常识。

  732  培训

  (1)海上搜救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掌握履行其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

   (2)专业救助力量、有关人员的适任培训由应急指挥机构认可的机构进行,并应取得应急指挥机构颁发的相应证书。

   (3)被指定为海上救援力量的相关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由各自单位组织,海上搜救机构负责相关指导工作。

   733  演习

  为了提高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增强应急队伍应急处置和安全保护技能,加强各应急救助单位之间的配合与沟通,检验参与单位应急能力,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应举行如下海上搜救演习:

   (1)每两年举行一次综合演习。不定期与周边国家、地区海上搜救机构举行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习。

   (2)每年举行一次海上搜救项目的单项演习,并将海上医疗咨询和医疗救援纳入演习内容。

   (3)每半年举行一次由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参加的应急通信演习。

   74  监督检查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执行本预案的情况,由交通部监督检查。省级海上搜救机构的预案启动后,中国海上搜救中或省政府负责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级海上搜救支机构启动预案,由省级海上搜救机构或海上搜救分支构所在地政府对预案的执行情况、各种被协调的救助力到位情况、现场应急处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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