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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实施船舶电子证书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继丹麦后,新加坡是全球第二个宣布实施船舶证书电子化的国际。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积极推动航运业向船舶及港口智能化方向转变,以促使行政和操作效率的提高。为此,MPA已经发出通函提醒新加坡籍船舶申请电子证书。认证组织(RO)代表MPA行使船舶检查和发证职能,其在MPA的指导下,也在努力改进措施以便于提高各相关方的效率。

MPA授权,RO在给新加坡籍船舶签发法定证书时尝试以电子证书代替纸质证书。电子证书需满足IMO认可的标准(FAL.5/Circ.39/Rev.2),即:1.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和文件中所要求的形式和内容;2.不可编辑或修改;3.有索引号,以供认证;4.搭建可随时便利地检索的平台,以供有效认证;5.有可打印且可视的标志,以明确发证部门。

 (背景:为了减少对传统纸质签证的依赖以减轻行政机关、港口控制当局、船员及其他相关方的行政负担,同时也出于其他一些原因的考虑,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在其第),为便利化使用和接受电子证书提供了指导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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