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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0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海事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江苏海事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三化建设和法治江苏海事建设,巩固提升,改革创新,为科学谱写十三五发展美好篇章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监管,稳定水上安全形势。

按照“看得见、连得上、赶得到、管得住”原则,在分支局指挥中心建设现场监管与动态执法指挥平台,推广应用“船港动态”功能模块,创新现场执法监管模式,提升可视化指挥监管水平,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及配套导则,研究制定智能巡航工作标准。全面评估《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实施成效,加快应急待命点补点建设。开展非法砂石船过驳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船舶未按规定使用AIS设备及正确标示船名治理。加强船检质量监督,建立船舶质量监督通报机制。开展平安渡运平安船舶示范创建,提升渡船安全标准

全面落实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强化船舶燃油质量检测,助推长三角区域从今年4月起实施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开发运行危化品船舶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监管。联合港口、环保部门建立散化船洗舱水管理制度,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升事故调查水平。调整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权限,高效完成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宣贯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代部制定江海直达船舶配员标准,开展船舶配员和船员任解职专项检查。完善内河船员数据库,做好与海船船员数据库的融合对接。推行内河船员业务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办证无纸化。

二、深化职能转变,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打造江苏“江海一体化”的“国际海港区”,取消“海进江资格证明,实现中国籍海轮自由进出长江江苏段港口,减轻航运企业负担。助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提升福中水道维护尺度,建立深水航道常态化运行监管机制,保障深水航道今年6月实现初通南京目标。优化航路、锚地、停泊区设置,统筹规划沿海沿江水域岸线资源,全力保障沪通长江大桥、南京长江五桥、镇江长江大桥等涉水工程施工水域通航安全。完善全省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海事数据模块,丰富信息平台海事服务内容,面向社会提供诚信船舶、诚信船员、诚信代理、诚信公司查询服务。

继续实施船员服务口袋工程,建设船员自助服务平台、移动服务平台、远程培训平台和远程考试平台。发挥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作用,探索实施船员集体保险,增强企业、船员守法意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深化幸福船员、江海E站通政务服务品牌和VTS品牌创建,创新服务举措,拓展品牌内涵,拓宽便民渠道,提升行政相对人的获得感。做好“苏冀电煤航线服务品牌创建,落实十项服务举措,保障电煤运输安全。

三、推进“三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发挥三化建设127工作机制作用,激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三化建设活力,注重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推动。建立健全“三化建设责任体系,明确三化建设具体落实机构和责任人员。坚持“重点示范、全面带动”,推进部局明确的4个重点示范项目,评估我局自选的重点示范项目,适时组织推广应用。构建全局“三化”建设交流平台,学习海事系统先进经验,拓展江苏海事“三化”建设的思路和途径。

推广海事执法信息数据分析处理中心成功模式,实现动静态数据的全面整合和分类分级应用。建立以海事机构法制专业人员为主体,外部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队,提升行政法律实务水平。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通过信息网络审批系统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重点监督,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新途径。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有序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率先统一海事行政检查要求,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持续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探索实行行政审批一表制

四、注重科技引领,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

全面建成连云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和南京下关等12处趸船浮码头,基本建成南通通州湾、泰州靖江监管救助基地和镇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及配套码头,开工建设南京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套码头和常熟白茆趸船浮码头。完成沿海40米级B型巡逻船、内河40米级巡航救助船、30米级高速巡航救助指挥船等6艘船艇建造。积极推进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工程、盐城大丰综合监管基地和南通如皋监管救助基地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批复建设。

加快实施部局船舶监管应用系统建设改造工程,基本建成长江江苏段4G-LTE无线专网和江苏海事数据处理中心。完成盐城等3VTS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积极推进沿江VTS系统自下而上改造,以及CCTVAIS系统扩建工程。推广应用直属海事系统综合服务平台与协同管理平台,持续优化江苏海事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应急救助指挥车设备配备标准,探索在具备条件的跨江桥梁上安装CCTV自动抓拍系统。统一建设分支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确保内外网络安全稳定。

五、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执法监督、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公务员考核机制。探索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开展公务员遴选和轮岗工作,推广小型海巡艇“执驾合一”制度。优化创新型人才团队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库和讲师团建设,研究建立基层执法人才素质达标体系。切实加强人事监督检查,推行工资审批和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

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精简会议数量,提高公文质量,统筹调研培训,规范公务接待,全面完成公车改革后续工作。持续完善目标任务考评管理机制,实现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化、流程信息化、评价实时化。推广应用规费征收电子支付系统,强化规费代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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