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宜兴市文明办获悉,在10月11日召开的江苏省“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上,江苏宜兴海事处首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处高度重视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江苏海事局党组和地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盯文明创建标准,坚持创建工作常态化,围绕“融入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理念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海事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兼顾、互相促进,并切实制定了文明创建“三步走”的战略目标。2013-2015年度,该处正是在“无锡市文明单位”基础上,通过不懈努力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实现了第三步的大跨越。
一、文明创建,重在思想先行
广大干部职工是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参与者和践行者。在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等系列创建活动中,该处始终将党的政治理论教育摆在前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真履职,强化服务意识,构筑道德文化阵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积极培树“牵手海事 守护运河”服务品牌和个人先进典型,形成了人人争创文明、人人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履职服务,打好业务基础
围绕“服务型”单位建设,结合辖区实际,主动贴近群众,有效监管,热情服务,夯实文明创建业务基础。科学部署实施水上安全监管,2013-2015期间,辖区安全无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优化便民举措,规范信息公示,提升服务水准,积极组织开展水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防污染检查,强化“四示范”窗口建设,先后获得“工人先锋号”“文明机关”“文明窗口”等一系列荣誉。
三、热心公益,承担社会责任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团支部青年为主力成立了江海志愿者服务队,职工注册义工和陶都志愿者分别达到总人数的59%和35%。依托江海志愿者平台,结合3月5日“学雷锋日”、“六一”儿童节、植树节、航海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节,认真开展了助残扶弱、普法宣传、保护运河、植树护绿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节约型机关、平安宜兴等创建活动,开展了“一帮一”献爱心、义务献血、“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慈善捐赠等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参与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宜兴海事人服务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荣誉面前不能停步,在成绩面前不能自满,江苏宜兴海事人将用加倍的努力守护文明创建成果,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处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维护好江苏海事系统和宜兴地方文明形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