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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海事局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一、着力抓好防台防汛工作。进入夏季以来,辖区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强对流天气、汛情对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已经造成多起事故险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极端恶劣天气对通航安全的危害性和防御应对工作的艰巨性,把防范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水上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

  二、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月份,全局组织了大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重大隐患和风险源有了较为全面的排查,部分隐患得以整改。近期各单位也在陆续向地方政府报告重大隐患情况。接下来,要利用这个契机,进一步研究部署对策,下大力气推进重大隐患治理,突破辖区安全监管疑难杂症。要结合“平安交通”建设、“水上非法运输”、“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把隐患排查治理充分融入到日常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降低风险,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大事故。

  三、强化七类重点船舶监管。客汽渡船、客渡船、旅游客船、危化品船、交通船、试航船、载客“三无”船等七类船舶是安全监管的重点,要不遗余力、千方百计研究部署针对性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四、推进完善动态执法监管机制。积极推进监管机制扁平化,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增强一线执法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调整长江江苏段通航管区设置,进一步优化搜救责任区之间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船港动态”海事监管模块,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实现网上支付船舶港务费。

  五、统筹安排各项动静态监管工作。要继续做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沪通长江大桥、沿海新港区等重点水工工程的监管服务工作;保持船舶定线制宣贯执行力度不减,组织定线制主题在线访谈,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交通疏导,维护辖区良好的通航秩序;按照部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船舶燃油质量专项检查活动;要继续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等。

  六、稳步推进法治海事建设。继续深化执法制度建设,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工作,适时开展执法督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推进政务中心运行模式调整和全局执法模式改革;做好新版《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海上处罚规定》和《内河处罚规定》的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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