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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试行海事政务直通式服务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地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建设,进一步提高海事政务办理水平和效能,浙江海事局把探索建立海事政务办理直通式服务(以下简称“直通式服务”)机制列为今年服务民生实事工程之一。经过前期调研,深入开展直通式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广泛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确定服务内容、适用范围、适用的办理项目,制定完善相关程序和流程。自9月1日起,浙江海事局在局政务中心试行海事政务直通式服务。

  “直通式服务”即允许服务对象一次性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及多项与之关联的海事政务,海事管理机构通过一窗式受理、并联审批等方式办理服务对象所申请的全部业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直通式服务”适用范围为新建完工或买卖完成且取得有效船舶检验证书,并拟办理包括船舶国籍登记在内的多种海事政务项目的船舶。“直通式服务”适用的办理项目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燃油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油污民事责任保险证书、非持久性油类民事责任保险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程序与布置手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货物系固手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

    直通式服务”实行自愿申请原则,行政相对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包括船舶国籍登记在内的 2 项及以上相互关联的海事政务。政务中心提供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并对申请的多项政务实行预审核和并联审批。“直通式服务”中的单项海事政务办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法定上限的50%(办结时间从法定受理时起算),其中船舶国籍证书在 3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政务事项办结后,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申请人,并视申请人所需提供传真或邮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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