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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事局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4-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8月15日至1015日,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查隐患、纠违章、防事故”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了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较好的完成了活动方案涉及的各项工作。活动期间,辖区水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未发现船载危险化学品谎报、瞒报等严重违反海事法律、法规的事件。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安全氛围

  (一)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实施

  根据部局和江苏局通知要求,我局于8月15日下发了《关于在辖区组织开展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扬海危防[2014]87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海事处和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同时,我局参照江苏局整治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扬州海事局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部门,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做好活动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我局通过各海事处窗口电子屏、日常巡查走访、海事政务信息发布等方式宣传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有关内容,进一步提升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其自觉配合海事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宣传,在辖区内营造了较好的活动氛围,得到了辖区危险化学品码头单位、申报单位、装箱单位、防污染作业单位及到港危险化学品船舶船员的广泛支持和配合。

  (三)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推动我局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活动领导小组于8月27日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会上,各海事处、机关业务部门对活动任务分解表进行了探讨,并就活动开展以来的整治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和举措,为后续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排查整治,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江苏局统一部署,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码头、航运公司、船舶申报和装箱单位、防污染作业单位等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相关单位、人员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单位排查

  1、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航运公司

  专项活动期间,由我局结合《关于开展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苏海政务〔2014〕329号)有关要求,对辖区内2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航运公司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期间,重点对2家公司的岸基监控、船岸联系、公司登轮检查频次、货物性能资料的控制等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检查发现,辖区2家公司2014年以来公司管理船舶未发生事故、重大险情和滞留情况,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状况整体较好。同时,这2家公司也存在着体系文件中的货物稀料未及时更新、公司受控图书资料如MARPOL73/78IBC规则、SOLAS等公约文本未保持最新、公司货物运输管理人员与船舶通讯联系未记录等问题。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以《航运公司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形式向2家公司反馈了检查结果,并督促其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报告。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航运公司管理人员对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责任意识,发现了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得到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欢迎和支持。在收到《航运公司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后,2家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将按照检查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2危险化学品申报单位和集装箱装箱单位

  专项活动期间,由我局危防处牵头、政务中心、各海事处派员参与,对辖区8家危险化学品申报单位和集装箱装箱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从公司申报工作制度、人员管理、电子申报系统账户使用、装箱场地安全证件、装箱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装箱员管理等方面对申报单位和装箱单位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部分申报单位申报工作制度未根据新的电子申报程序进行更新、申报员不熟悉公司申报制度、公司未组织开展对和申报业务相关的海事公约、管理规定的培训等不足。检查后,执法人员以现场座谈的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反馈了检查结果,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申报员、装箱员的管理。

  日常申报业务受理工作中,窗口执法人员在审核船舶管理系统中的申报信息发现,部分申报单位申报员提交申报信息存在诸多问题,如集装箱包装危险货物申报提交至散装固体模块、船舶文书信息容易漏填、申报货物类别信息易混淆、装箱现场监装照片易漏报等。对于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均第一时间联系申报人员予以修正。活动期间,我局未发现谎报、瞒报违法行为,相关申报人员、装箱检查员均持有有效证件,电子申报系统使用情况整体较好。

  9月下旬,根据新的申报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了新电子口岸申报平台的推广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新平台码头作业品种信息的后台维护;二是及时电话通知相关申报单位登录验证账号并先行试用;三是及时收集试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了解决方法的反馈工作。

  3、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根据活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船舶污染物作业单位备案和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现场检查工作,对辖区10家单位(其中8家从事船舶残油、油污水接收作业,无船舶洗舱水接收单位)进行了安全与防污染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发现,辖区10家单位均持有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件,且都按要求办理了备案手续。目前,辖区内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接收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其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实际需求,但对照《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有关要求,相关单位安全设备设施、防污器材配备还有不足,作业安全和防污染确认方式还有待规范。

  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向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发放安全管理建议书2份、现场核查记录表5份,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相关单位强化设施、设备的配备,规范作业前安全与防污染联系工作制度。

  (二)危险化学品码头排查

  目前,扬州辖区在营的危险化学品码头单位6家(其中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码头单位5家,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1家),涉及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作业品种49种,包装危险货物5个类别。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码头开展了一次集中专项检查,重点对码头单位安全与防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及落实情况、码头防污器材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共发现码头设备维护明火作业未留足安全距离、船岸联系制度未有效落实、码头安全与防污染应急演练未开展等安全隐患9项,均督促相关码头单位开展了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执法人员向相关单位发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安全管理建议书3份。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从事包装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的扬州港4#集装箱泊位未取得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对此,港口海事处多次跟码头单位沟通,并发放了安全管理建议书督促其及时做好相关手续的申办工作。同时,加强了与地方港口管理单位的信息反馈和沟通,帮助和指导码头单位完善申报手续。9月中旬,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在扬州港远扬码头公司组织召开了4#集装箱泊位危险货物安全评价会议,并确定将在评估报告修改完善进行申报后核发短期作业认可证。

  为帮助码头相关单位落实溢油事故预防预控各项措施,提高水上溢油事故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能力,我局安排辖区危险化学品作业量最大的恒基达鑫码头组织开展了一次溢油应急处置示范演练。恒基达鑫码头经过前期演练方案的编制、预演、修改完善等环节,于10月16日下午在码头前沿水域模拟了一次码头柴油泄漏的污染应急处置演练。期间,我局组织辖区其他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码头单位现场观摩了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到场观摩单位对恒基达鑫码头应急演练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纷纷表示要以此次演练为基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排查

  根据活动要求,我局组织基层各海事处对辖区到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此次专项活动适逢南京青奥安保活动之后,因辖区大多数到港液货船舶在青奥安保活动期间已接受过专项安全检查,为避免重复检查影响船舶在港作业,此次活动中我局未对近期接受过青奥专项安检的船舶实施专项安检。

  专项活动期间,我局船舶安检员按照活动方案有关要求,重点从危险化学品船舶相关发证证书文书、舱室布置、液货舱透气、货物管系、通风管系、消防系统、货泵舱、人员防护、船舶污染物处理等方面对到港危险化学品船舶实施了专项安全检查。8月15日至1015日,辖区到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单船152艘次,实施专项检查16艘次,存在缺陷118项,对于需要船舶在开航前纠正的缺陷,现场执法人员均督促船方在开航前予以了整改。

  (四)持续强化申报管理和现场作业检查

  按照活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受理船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时重点做好了船舶适装证书和相关码头作业品种信息的检查,未发现存在船舶不适装、作业品种未列入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情况。对于船舶载运需强制预洗货物进港的申报,我局严格按照部局海事执法业务流程进行申报审核,并做好了船舶洗舱水排放的跟踪,确保相关作业不对辖区水域环境造成影响。

  在液货船作业现场检查方面,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危防管理现场监督检查指南》认真做好了液货船装卸、船舶供油、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等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活动期间共实施现场检查60次,督促整改相关作业中存在的缺陷48项。主要存在船舶作业期间消防器材未放置到位、甲板泄水孔未堵漏、人员值守不到位、未放置集液盘等问题,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船方立即进行了整改。

  对于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现场监管,我局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开展了开箱检查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船舶积载情况的现场检查,及时查纠一起危险货物集装箱未按规定积载行为。8月21日上午,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集装箱码头“长海雨顺”轮有四个罐柜集装箱紧邻机舱烟。经查,该船本港装载的四个集装箱罐柜内装危险品甲醇钠甲醇溶液(易燃液体),按该船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要求应配载于货舱中部上层。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一方面对相关船员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另一方面督促船方联系码头单位重新进行配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现阶段正在推广电子口岸船载申报平台的使用,辖区部分代理单位、申报人员反映对新系统的操作不熟悉,没有个统一的操作说明,不便于申报人员自我学习,提高申报效率。

  2、当前我局执法人员在船舶管理系统内审批船载危险货物无电子印章操作环节,相对人不能在系统完成申报后直接打印加盖有印章的申报单,还必须到现场申请加盖印章。

  3、目前,船载危货申报系统内提交相关船舶证书等资料不属确认提交的必备项,多数相对人为避免电子申报时的不便(不会操作、填写或系统提交时信息上传延误)而未在电子申报时附带上传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时,执法人员必须拿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书才能判断船舶对货物的适装适运等是否满足监管要求。

  (二)相关建议

  1、建议研究编制电子口岸申报平台操作指南,方便申报人员自我学习,提升电子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建议进一步完善船舶管理系统内船载危货、防污染作业审批功能设置,统一电子印章使用,提升审核审批效能,便利相对人。

  3、建议将船舶文书等资料上传作为申请提交的必备选项,适当优化文书资料上传操作环节和软件功能,便利相对人的操作,为船载危货电子申报工作的高效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排查整治了辖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增强了一线执法人员对危险化学品船舶管理的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船载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辖区特点,通过持续强化申报管理、作业现场检查、申报单位和集装箱装箱单位的诚信管理等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探索建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大对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维护辖区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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