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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计划总结 
 
“双打”“拂晓”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0-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自7月1日以来,长江常州段全线开展的打击超载、打击逃逸签证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稳定了辖区的安全形势。

  但是随着行动的深入,近期常州海事处发现部分心存侥幸的船员为了逃避白天执法人员严格检查,采用昼伏夜出的方式,趁着夜色超载运输。针对这一现象,常州海事处领导经过缜密部署,于2010年9月16日凌晨0400时,调动执法人员和三条海巡艇开展了一次打击夜间超载行为的“拂晓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执法人员共检查船舶24艘,查处超载船舶4艘,配员不足船舶一条,有效的打击了部分船舶夜间疯狂超载运输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夜间超载运输的歪风,在时间上做到了遏制超载的无缝衔接,保证了对船舶超载运输持续高压的打击态势。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结合最近一段现场检查的情况,船舶在超载和其他违章上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现象:

  一、大型内河船的超载现象减少。

  随着打击超载活动的不断深入,大型内河船的装载情况明显好转,在日常的检查过程中通过测量,绝大多数船舶都能按照载重线规定要求装载,原因大致有两点:一是在长江上游超载打击力度加大,在源头就杜绝了超载的现象。二是在长江沿线不断的打击超载过程中,即使源头装货超载,在运输途中也被查处纠正了。

  二、部分小海轮和船队超载现象日益突出

  在大家的印象里海船基本都是遵章守纪的,但是随着打击超载的范围扩大,小型海船超载现象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处自从7月22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第一条海轮“金马68”超载以来,已经查处4条海轮超载,其中查获的一条南京港的“宁兴628”轮,核定干舷610MM,实际干舷仅有300MM,属于严重超载。该型海轮特点:吨位较小,载重吨一般在500吨以下。海轮超载一般较隐蔽,需要仔细观察其载重圈是否看到,然后等船速慢下来尽可能的在静水中测量其干舷高度。9月16日“拂晓”行动中查获首条顶推船队“江苏推910” 超载,也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三、细沙船超载现象比较严重

  辖区内细沙浮吊较多,随之而来的细沙船也很多,该区域作业的细沙船一般在74#北面锚地或者在78#、90#浮附近打沙,细沙船特点:

  1、由于细沙的装卸时间短,所以该型船航次频率较高。

  2、该型船一般长时间不签证。

  3、该船老板一般认为航程较短,抱有侥幸心理,超载严重。

  4、由于部分细沙船是浮吊老板所有,或者长期定点在某一台浮吊卸货,对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抵触情绪较大。

  应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让浮吊区的业主和作业船舶都了解打超的意义,营造严禁超载的氛围。二是和浮吊老板签署承诺书,保证不给超载细沙船卸货,也不给小船装超载,一经发现,严格监管,打出打击超载的声势。

  四、进闸口的小船超载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地方海事执行超载的标准尺度不一致,致使进闸口的小船有可乘之机,趁着开闸之时一拥而进,疯狂超载运输,为辖区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应对措施:一是从源头遏制,控制浮吊给小船超载装货,通过发放通告和手机短信的形势,告知浮吊业主,一经发现为超载船舶装卸货,将立即采取包括停止其作业、对其浮吊上的船舶不予签证等措施对浮吊进行整治。二是联合水利闸口、水警、地方海事共同打击小船的超载,推动地方政府对黄沙过驳区进行整治。

  长期以来,常州海事处始终对船舶超载运输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是少数船舶心存侥幸,为了逃避检查绞尽脑汁。常州海事处采取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管,有力震慑了船舶超载运输的行为,遏制船舶超载的态势,真正实现了打击超载行为的长效化,从根本上整治了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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