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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统计分析 
 
南京海事局辖区1-10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发布时间:2010-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1-10月,南京海事局共接到各类水上险情报告226 起,组织救助 226 次,涉及遇险船舶 348 艘,成功救助船舶 336 艘,搜救成功率96.55% ,涉及遇险人员 1469 人,获救人员 1452 人,搜救有效率98.84% 。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3起,其中小事故58起,与去年同期持平;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为5起、同比下降1起,沉船5艘,比去年同期增加1艘;死亡、失踪人数1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0人;直接经济损失830万元,比去年增加285万元。死亡(失踪)人数和经济损失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一、事故特点

  统计分析63起水上交通事故,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辖区发生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水上交通事故。进入高洪水位后,辖区先后发生了一次死亡9人的重大事故、连续三次碰撞桥墩的事故、龙潭水道污染事故、客汽渡船碰撞事故和危险品船爆炸事故,事故社会影响大且涉及船舶种类多。二是南京水道、仪征水道、龙潭水道仍是事故的多发水域,且部分事故发生地点较为集中。在63起事故中,发生在凡家矶水道7起,乌江水道4起,南京水道28起,草鞋峡水道6起,龙潭水道12起,仪征水道11起。南京水道、仪征水道、龙潭水道事故件数共计51起,占事故总数76%,在高洪水位期间,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连续发生了3起船撞桥事故,西方角水域一周搁浅船舶多达3艘。三是碰撞事故仍然占绝大多数。1-10月南京辖区发生碰撞事故58起,搁浅事故6起,自沉事故3起,触损事故1起,爆炸事故1起,其中碰撞事故占事故总数92%。四是白天发生事故略多于夜间。白天发生事故36起,夜间发生事故32起。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造成事故原因主要为:一是辖区内恶劣天气频繁出现,且发生了了十年不遇的高洪水位,南京长江水域在高洪水位水流速度超过了4.0米/秒,部分船员特别是80后船员对此类情况缺乏了解,客观上导致了事故高发。二是辖区通航环境日益复杂,航运经济复苏,带来船舶流量激增;各种涉水建筑和活动不断增多,部分水上建筑对船舶航行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如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由于选址等方面问题,水流方向与桥轴线夹角过大,加上助航标志设置不到位,导致船舶频繁撞桥并造成船舶沉没和人员死亡(失踪)。三是船舶驾引人员思想麻痹,业务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等人为因素引发事故占相当大的比重。在“6.25”水上交通事故中,“皖南方99轮”当班驾驶在航行中瞌睡,船舶处于无人驾驶而偏离航向,航行到下行航道,与正常行驶的“运达28”发生碰撞,导致运达28沉没、9人死亡(失踪)重大事故的发生。四是船舶及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一些企业和船东为了降低营运成本,压缩船员和船舶维修方面的支出,雇佣低素质的船员,并减少配员,致使船舶安全航行技术状况和船员操船技能得不到保证,同时,由于船公司挂而不管的现象依然严重,导致事故多发。

  总体来看,2010年1-10月辖区安全形势较为严峻,“6.25”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说明了我局水上监管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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