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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计划总结 
 
2005年江苏海事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抓源头管理,严把“三关”,持续建立长效机制。
    1、严把船舶适航关。要在全面加强船舶登记管理、签证管理、进出口岸审批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重点船种和重点船舶的监督管理,深化安全检查工作。要按照《关于加强渡口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客汽渡船操纵系统、应急系统、船体结构和安全制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将客汽渡安全监督管理继续向纵深推进,纳入制度化、日常化。要继续落实反超载长效管理措施,研究解决小型船舶超载问题,严格执行按比例抽查和五项制度,认真履行与各兄弟局签定的合作协议,防止超载现象反弹。要按照部海事局要求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查纠危险品船舶突出隐患,落实对小型液货船的长效管理措施。要积极研究并开展船籍港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真正做到一船一档,提高船籍港船舶安全管理水平。要共同开展好船厂安全管理的专项整顿工作,研究加强对船舶建造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适应建造中船舶登记管理的制度。要切实开展好乡镇和长江客渡船专项整顿工作,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制。要按照部局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船舶的跟踪管理,发挥白名单与黑名单管理作用。
    2、严把船员适任关。要严格执行《江苏海事局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体系》,船员处与考试中心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好船员准入关。要建立船员无纸化考场,统一各类考试的监考标准,实行标准化考试,建立培训考试服务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两项制度,确保培训与考试质量。要继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深入实施实考模式改革,推进星级管理。要以查处持船员假证书的违法行为为契机,巩固船员管理与其他海事业务工作的互动机制,实质性地推进船员管理实现“四个转变”。
    3、严把公司审核关。要严格做好SMS年度审核工作,将合理分配至各直属局处的审核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合理调派审核员,不断提高审核质量。要积极推进客汽渡公司实施NSM规则,以提高片区监管重点船种公司安全管理水平。要研究制定《江苏片区航运公司SMS运行重大事项报告报备规定》,加强对航运公司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并以此为切入点,将审核工作与其他海事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整体联动,确保有效监管覆盖到位。
    (二)抓现场监督,重点整治“三沙三区”,巩固定线制成果。
    1、优化定线制船舶航路,治理大沙、福姜沙、白茆沙通航环境。要以推进和畅洲北汊的开通为重点,合理分配船舶交通流,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和航行中断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对福北水道的日常维护力度,必要时要派艇驻守,务必使航路优化带来通航环境与通航秩序的改善。要认真分析白茆沙等辖区特殊水域安全情况,制定并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继续推广“雾前预警、雾中驻守、雾散疏导”和在大风天气时“提前宣传、控制出港”的工作机制,使小型船舶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要根据水运生产力发展和船舶更新换代情况,以调整南京段船舶航路为契机,有选择的撤销船舶航行警戒区,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交叉相遇,减少碰撞事故发生几率。
    2、继续加大实施力度,维护施工作业区、水上服务区、客汽渡渡运区通航秩序。要继续推行“四定”措施,继续做到 “三个不减”和“三个加大”,同时向进长江的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分发定线制中英文对照宣传材料,扩大定线制影响。要继续深化现有做法,做好辖区内国家重点工程施工维护工作。要着力整顿常州、泰州、常熟等地黄砂水上过驳作业区秩序,加大对锚地、停泊区、水产养殖区、渔船作业区巡航执法和监管力度。要继续推进水上服务区建设,对进点的水上服务区进行评估考核并要求完善功能,加强对服务区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继续培育市场,防止出现新的恶性竞争。要在划定客汽渡渡运区域的基础上,督促并推进汽渡经营单位建设警示牌,为航行船舶提供避让信息警示服务。
    3、着力提高交管运行和巡航执法质量。要推进交管的运行、考核、维护保养的规范化,加大考核和抽查力度。以抓好VTS值班人员素质为突破口,开展专题培训,对值班班次、时间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逐步统一标准。对发生在VTS覆盖区内的每一件碰撞事故都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及时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贯彻部局关于《加强海上辖区巡航的指导意见》,结合辖区特点,将巡航检查和查处违法有机结合,对巡航检查的时间与工作质量进行量化,完善和实施“错时巡航、弹性出航、交叉巡航、特殊时段巡航”的巡航机制,提高海巡艇开航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开展全辖区巡航,成立空巡支队,推动立体巡航制度化,开展1-2次海区巡航和跨辖区巡航,推广跨辖区联动执法模式。
    (三)抓依法服务,提升“三大能力”,适应江苏口岸经济快速发展。
    1、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研究现有法律法规,建立江苏海事规范性文件体系。要准确理解和运用上位法的授权,积极参与部局和地方立法,正确把握我局海事执法的职能定位,全面、系统、前瞻性地制定适合我局辖区海事行政管理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框架,全面修订和完善规范性文件体系。要开展长江江苏段适用海上法律的可行性研究,以现代化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手段和理念,最大程度满足海船航行与停泊作业的需要,符合各类船舶的航行与避让习惯,提高航道通过能力和港口吞吐量,提高辖区安全管理水平。要继续研究《行政许可法》、《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调整管理方式,并尽快与相关部门衔接到位。要严格执行相关实体与程序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行政诉讼或复议败诉案件,不发生因海事管理责任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2、进一步提升口岸监管与防污染能力,研究适应江苏口岸的具体举措,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对海事管理机构如何加强口岸管理、发挥在口岸开放中的主导作用进行研究,完善并推广船舶进口岸申报系统,推动辖区电子口岸建设进程。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研究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源头防范措施,完成船舶载运有害和有毒物质污染事故对策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船舶防污染作业许可等工作。要尽快推动建立由海事、海洋、环保等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的防污染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的防污应急体系,督促加强报警系统、应急计划、清污队伍、应急防污设备库等方面的建设力度。
    3、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研究提高搜救效果的有效途径,维护水上安全形势和社会稳定。要紧紧依靠地方人民政府,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基础建设。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水上搜救中心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搜救成员单位搜救联络员制度,保证各搜救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要对江苏省水上搜救力量进行摸底归类,建议地方政府牵头整合水上搜救力量,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强自身水上搜救能力建设,加快巡航搜救一体化建设进程。运用先进的设施、设备对船舶实施有效的监控和快速的救助。要督促有关部门针对沿海渔船事故频发的现状,改造渔业船舶的通讯设备,及时发布沿海气象信息,保障渔业船舶海上作业的安全。
    (四)抓规范管理,完善机构、整合制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1、进一步完善机构。要按照部局要求,做好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调整工作,进一步合理配布海事监管站点,以适应交通部有关海港式管理通告要求和辖区经济发展需要。要在完善与理顺机构的基础上,按照省局综合管理,分支机构业务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职责、明确事权。要调整完善局机关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长效的科学规范的综合管理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以尽快适应执法模式改革的需要。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的内设机构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执法模式改革后三大机构职责,保证运转顺畅。为适应国家有关长三角港口资源整合需要,凡涉及长江江苏段岸线水域利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事项由江苏局统一管理,凡涉及沿海水域开发利用的规划由江苏局一个口径统一协调,各直属局处负责受理与信息沟通工作。
    2、进一步整合制度。要根据体系化要求,按照“系统科学、覆盖到位、简洁明了、实用有效”的原则,整合制度、完善机制。要试行江苏海事管理体系规则,制定江苏海事局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并按此制订、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运作规范标准和考评制度。要通过规范内部管理使全局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形成规范办事的氛围;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有章可依;工作流程清晰明确,内部权责清晰,对外衔接无缝;决策、指挥、执行、反馈渠道畅通,上下、内外协调运转。
    3、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要加强车辆、船艇等装备以及各种办公设备的管理,在满足工作正常开展需求的基础上,着力降低运行成本。一是要完善管用养修制度。各项设备必须要明确管理人员、使用权限、养护义务和修理期限等,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将主动学习与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和技术创新活动相结合,使每位设备管理或使用者都能基本掌握设备的管用养修基本常识,熟悉设备的工作方法,操作得当,例保到位。三是要落实奖惩措施,探索实施单项设备定额管理的可行性。要加强检查、定期评比、赏罚分明,鼓励工作人员在各种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事故分析、故障排除及革新改造方面出方法、出经验。
    4、以稳定的收入解决职工后顾之忧。要继续调整工资性结构,认真研究收入水平、工资制度、工资关系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并完善收入分配控制机制,改变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改善收入结构,力争达到部局预控目标。要按照市场规律,以资产为纽带,建立和完善局经济实体母子框架结构的经营管理体制,要切实做到政企分开,同时发挥总公司和子公司“两个积极性”,全力支持经济实体工作。总公司要在整合的基础上,在局监管会领导下,行使对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培优做强1-2个“朝阳”企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合法合理分配制度,保持职工收入稳定并略有增长。
    (五)抓培训考核,建立“三新”格局,提高全员素质。
    1、建立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新格局。一是要树立大计划、大教育、大培训观念,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要建立法制讲座与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学习海事法律法规。要继续实施培训考试制度,确保内部规章制度人人掌握。要积极推行岗位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务管理、计划基建、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力度。要建立集中学习上级领导讲话制度,由较早领会精神的人员结合实际传达贯彻。二是要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健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要将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切实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类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要将单位的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的责任目标考核,推动全员知识更新和能力建设。
    2、建立多层级的考核与分配新格局。要按照部海事局要求,在南通局、扬州局、太仓处等单位做好职衔制试点工作。要探索按照海事行政许可、海事行政检查和海事行政监察三大类进行职位管理,对不同类别的职位设立不同的层级和准入条件,分别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力。要调整适任考的考试科目,进行晋升考试点,通过考任制实现层级晋升。要实行动态管理和“考任分离”,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在做好岗位分析的前提下,推广执法岗位层级管理改革经验,尝试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职位享受不同的津贴待遇。
    3、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新格局。要根据职工队伍建设目标,做好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培养工作,选拔对象重点向年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倾斜。要对局拔尖人才各层次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并适当调整,实现对培养对象动态管理。要密切同培养对象的联系,掌握培养对象动态信息,为培养对象做好服务工作。要增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计划性和程序性,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职称评审条件和考核聘任。要积极开展好国际履约分委会交给江苏海事局的工作任务,确立8个主要国际公约的重点研究人员,成立课题组,及时跟踪公约动态,进行深入研究。
    (六)抓基础建设,“三大一新”整体推进,加快信息化进程。
    1、进一步完善发展纲要。要围绕跨越式发展战略,按照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固化“人事法”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规范发展思路和发展措施。要继续修订完善《江苏海事局发展战略纲要》,以此为指导,推进基本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海事文化建设三大规划的实施。要把修改完善发展纲要与规划,作为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加强教育、提高能力的过程,用发展纲要和规划来指导和规范全局的发展工作。
    2、加快大基地、大船艇、新用房建设进程,为做好“十一五”规划奠定基础。要提前开展“巡航救助一体化”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完成南京综合基地、江阴防污染基地的工可编制工作,努力争取南通等综合基地项目进行工可审查和立项。着手开展巡航救助一体化基站的部分项目工可编制工作。要实施40米指挥船和7个海事处趸船码头工程建设,力争年底交付使用。要完成江苏局机关大楼主体封顶,完成江都、浦口海事处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完成新生圩、征润洲和通州海事处业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基础建设;要根据十五、十一五规划的编排,安排连云港局辖区移交单位的项目。要进一步修订完备《江苏海事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江苏海事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确保建设程序合规、质量合格、速度合适。
    3、加快大系统建设进程,基本实现信息化与VTS资源整合。一是要完成连云港VTS改造工程,按照VTMIS或VTOSS理念,做好南京、镇江、张家港VTS改造或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完成泰州-江阴VTS设备招投标。二是要推进长江江苏段AIS、GIS系统工程建设,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外部网站群的建设,根据部局要求将水监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和长三角一卡通系统向纵深推广。三是要加快整合进程。要按照“一处两中心”模式需求,整合VTS与GIS、AIS、视频监控系统、水监信息系统,并在条件具备的直属局(处)推广。要建设水上移动视频及数据传输系统、海事处信息网络系统及基层执法窗口、执法基地网络视频管理系统,利用VTS微波子系统进行信息传输。要按照“需求导向、标准优先、统筹规划、错位开发、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加快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制定计算机、网络、VTS系统和通信系统设备运行管理规则,建立考核机制,从提高全员信息技术素质入手,尽快实现运用自如。
    (七)抓文明创建,“三层次”同步进展,繁荣海事文化。
    1、按照“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强窗口、单位、辖区三层次创建力度。各窗口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爱岗敬业、行风良好;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各单位要在巩固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要在积极争创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和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局要在保持辖区安全畅通的基础上,在更文明上下功夫,以认真纠正和查处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力求行风社会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2、巩固顺畅沟通、友好交流的成果,加强海事文化建设力度。要继续加强交流平台与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办好《江苏海事报》、《江苏海事论坛》杂志和江苏海事局门户网站,以“一报一刊一站”供内部学习交流,以“一个声音一条心”展示江苏海事形象。江苏局门户网站要结合海事新发展进行改版,各直属局(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网站,统一在江苏局门户网站开专窗,达到内容丰富、更新迅捷的效果。要健全江苏海事高层国际论坛组织机构,深化和新疆地方海事局的“结对子”活动;要继续加强国际间及系统内外友好交流,学习、借鉴、移植和消化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我所用,促进自身发展和共同进步。要利用庆祝建局五周年的契机,开展“建局五周年成果回顾”和“海事文化周”活动,用发展成果、发展战略、发展纲要和发展规划来凝聚人心、激励斗志,形成发展共同愿景。
    (八)抓内控监督,发挥“三条主线”作用,确保健康发展。
    1、加强执法督察与政务督查,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要研究制定统一的执法督察实施意见,采取间接督察、综合督察、过程督察等多种方式,更好地发挥执法督察效能,提高督察质量,确保执法活动合法合规;要加大对海事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察力度,督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要使政务督查日常化、规范化,继续实行通报制度,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促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财务审计协调行动、积极配合,要开源有方、节流有效。一是要充分挖潜,完善奖励举措,开拓规费征收的新增长点,对水上黄砂过驳区统一实施双向收费,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规费稳定增长,做到开源有方。二是要充分合理分解预算,制定惩戒措施,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预算控制的认识和控制力度,确保节流有效。三是要全面修订财务规章制度,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四是要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审计作用发挥。要建立局内审制度框架体系,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内部审计规划化、程序化。要大力开展财务人员审计知识培训,建立兼职审计人员队伍,以解决审计人手少与任务重的矛盾。要积极参与上级有关审计制度的制定和课题研究工作,充分预测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有效配合好上级审计。
    3、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积极反腐倡廉。要重点围绕 “三条主线”,继续宣贯三个《条例》,积极探索并初步构建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框架。要加大对海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船艇修造、车辆购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的建设,以制度来约束和规范项目的运作。要围绕海事中心工作,继续将责任制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海事行政执法及内部管理结合起来,赋予具体实在的内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奖惩。要完善行政监察项目立项建议书制度,推行立案处理信访听证制度,建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联动与协查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工作效果。要确保单位内部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民主监督作用。要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加强调查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并完善局务公开、民主评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真正起到联系党政和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以人为本,开展好各类活动,帮助职工提高素质,包括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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